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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案件看物业保安的管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25 5:24:26

  1. 一名62岁保安维修屋顶时摔下死亡,物业公司是否该为此事负责?
  2. 上完12小时夜班后,保安维修屋顶摔下死亡,物业推卸责任,后来怎样了?
  3. 安全风险评估22:保安员执勤中意外事故

一、一名62岁保安维修屋顶时摔下死亡,物业公司是否该为此事负责?

物业公司应该为此事负责任。

首先,这件事情发生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62岁的保安肖光权出事故也是因为维修归属于物业公司的房屋,物业公司负责是无可厚非的。

62岁的保安摔下来是因为他当时站在了一个手脚架上面。这个手脚架高1米7。当时身旁也没有其他人帮助,肖光权从手脚架上摔下来就口鼻都在流血了,随即住进了icu,在治疗的过程中,因为物业公司方面不愿意出钱赔偿,才有了纷争。最后老人还是去世了。

在家属的描述中,是物业公司要求肖光权前去该房屋处维修,所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而物业公司强辩手脚架才1米7,没有要求肖光权踩在手脚架上去维修房屋,更认为他没有必要踩手脚架。

那么在一个维修场所,既然认为手脚架没有作用,那么为何要放置呢。另外,肖光权已经62岁,所在职业是保安。根据身体状况,也十分不适合做这样的危险工作。维修房屋这样的专业性工作,应该有相关的专业来从事这个工作。让保安来兼职维修已经是不妥了,更何况老人已经62岁。

虽然不是亲自安排如何工作。但是在工作分配中,一定要看到是否适合。不是所有的危险都能预估,但是既然分配了任务,就要为员工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能看到赔偿就一味的推卸。不论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不可行的。

所以,我们都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从事相关的工作,不要去逞能。在做危险的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有相关的防护措施。有专业人员来进行是最妥当的,毕竟房屋以后要容纳人员,否则会造成人身伤害。目前,物业公司和老人的家属已经达成了和解赔偿协议。

二、上完12小时夜班后,保安维修屋顶摔下死亡,物业推卸责任,后来怎样了?

后来在当地的法院判决之下,物业公司还是承担起了相应的责任,希望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

三、安全风险评估22:保安员执勤中意外事故

案例一:某保安公司驻公安分局巡察支队检查站保安员丁某,在检查站执勤时,一辆超速大货车向检查站直冲而来,因大货车刹车失灵,丁某躲闪不及,被撞身亡。

案例二:某保安公司保安员王某,在协助朝阳区某街道办事处城管分队执法时,被事主由无照农用三轮车车厢上推下,头部着地,造成脑出血,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1、以上两个案例说明保安员在勤务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今后,保安员在勤务过程中如何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答题要点:存在漏洞。案例一中,保安员在值勤期间的防护措施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认为在检查站工作就不会出现意外情况发生。案例二中,保安员协助城管执法本身存在危险性,保安员对风险的认知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够。加强培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各类风险的技能。第一参考:存在漏洞。案例一中,保安员在值勤期间的防护措施不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认为在检查站工作就不会出现意外情况发生。案例二中,保安员协助城管执法本身存在危险性,保安员对风险的认知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够。加强培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各类风险的技能。

(一)加强岗前教育培训。《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保安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等。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从保安职责来看,保安员主要是发现可疑情况、保护现场、立即报警、采取必要的现场保护措施。因此,在保安员的岗前培训中,应当阐明履行职责内容和要求,保安员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遇突发违法事件应尽快通知警方到场处理。如在执勤中,遇到惊慌逃跑、携带物品、有明显伤痕及血迹,或者后面有人追赶、大声求救等异常现象时,就要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并拖延时间,伺机报警处理。但在处理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保安员一定切记注意自身安全,随时观察对象是否有异常行为,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事件。同时,要求保安员做到在不发生争执的情况下解决问题,面对暴力问题,不要以暴制暴,要智取,切实提高保安员防范自身安全的意识。岗前培训部门在设置培训课程事时应当考虑使用单位服务内容的适配性,即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有机结合,以利于保安员防范能力的提高。

(二)强化岗位技能培训。保安员上岗后,保安企业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保安员岗位技能培训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安员个性化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流程以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保安服务的适配性,不仅可以提高服务质量,而且可以提高保安员自身防范能力,更好地控制风险。在开展保安员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中,既可以由保安企业组织培训,也可以邀请服务方专业人员授课指导,这样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培训效果会更好。“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为减少伤害,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维护客户单位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保安员在平时要加强身体锻炼,良好的身体素质是与违法犯罪嫌疑人较量时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练就一身过硬的擒敌本领是关键。保安员要努力练好擒敌基本功,学好防卫术。开展岗位技能比武。保安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具有辅助维护社会治安和服务社会安全的双重作用。行业人数多、涉及面广,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要求严,服务单位严要求。对此,提高保安服务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当引起行业相关部门重视的课题。开展保安员岗位技能比武是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定期开展保安员岗位技能比武,既可以提升保安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又可以充分展示保安行业的良好精神风貌,以促进保安行业的质量建设。

2、保安员在执勤中出现的伤亡事件是否属于工伤?如何申请保险赔偿?

答题要点:属于工伤。由保安公司调取为保安员缴纳的工伤意外保险资料,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赶到现场,通过公安机关鉴定结果确认工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第二参考:属于工伤。由保安公司调取为保安员缴纳的工伤意外保险资料,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赶到现场,通过公安机关鉴定结果确认工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工伤必须由公安机关做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等。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问题3、发生保安员伤亡事件后,保安公司应如何处置?

答题思路或要点:首先上报公司,随即报警,联系亲属,联系保险公司,保安公司为其家属来京做好准备,调出该保安员入职手续。与亲属协商处理,协调保险公司理赔,配合公安部门检查汇报经过。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一般属于工伤的范畴,您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如涉及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病情稳定后先去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工伤等级协商赔偿、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走诉讼程序。

公司员工工亡善后处理程序 在职职工死亡善后处理流程, 1、 职工所在部门职责: (1)负责将职工死亡信息向办公室进行报告; (2)所在部门应积极协助死亡职工家属做好葬礼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并与家属积极沟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将职工死亡信息按照流程上报公司领导; (2)甄别职工死亡类型(因公或非因公),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职工因公死亡信息上报社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亡事故的调查,事后上交调查报告; (2)负责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相关费用的计算及解释; (3)负责对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范围的确定;(4)负责死亡职工档案的封存,维护减员信息及岗位、工资、保险等信息。 4、后勤部职责: (1)负责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事后上交调查报告; (2)负责安排死者家属住宿及餐饮事宜; (3)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防止家属情绪激动扰乱公司正常秩序。 5、工会职责: 负责代表公司对家属进行慰问,参与死者善后处理事宜。 7、财务部职责: (1)负责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及相关政策解释。 (2)负责死亡职工待遇支付工作。 8、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善后处理过程中车辆办公工作。

问题4、日常保安管理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哪些?如何落实?

答题要点:一日生活制度、勤务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纠察检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培训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根据考生对保安管理实际情况及个人体会分析如何落实。

保安人员日常工作要求保安人员纪律要求

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在保安权限范围内进行保安服务;

2.加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保安员职责,做到准时上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上班时间不喝酒、吸烟、做私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接待亲友;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文明执勤,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办事公道,热情服务;严禁出现刁难人,打骂人,侮辱人格的行为;增强互助互爱,共同提高,维护队伍内部团结;

4.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是非分明。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5.严守秘密,未经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公路局及职工的相关信息。不得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

6.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设施与场地的使用守则,不得损坏公共财物或设施。

保安人员着装要求1.保持制服整洁统一。夏服:上衣扎入裤内、打领带;冬服:内穿衬衣、衬衣下摆不得外露;冬季与夏季工作服不能混穿;不得戴歪帽、敞开外衣,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束紧,武装带必须扎紧并按规定佩戴工作证;2.制式外衣衣袖、衣领处不得显露个人物品,服装口袋里不得装过大过厚的物品以影响外观;3.着制服时要统一穿黑色皮鞋和深色袜子,保证无脏物,皮鞋黑亮干净;4. 每个班次的保安服装必须统一;正确佩戴工作证(统一左胸袋口盖1/4处);精神饱满,面带微笑,姿态良好;举止文明、大方;不袖手、背手,不将手插在衣袋里。保安人员仪容仪表要求1.仪容仪表端庄,不得蓄长指甲,不准烫发、染发,留长发、胡须;2.不准佩戴饰物上岗,当班时不得将任何物体夹于腋下;3.站立时,按军姿标准站立(立正或跨立),不准依靠墙壁或其它物体;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不得前顶后靠;4.上班行走时用正规齐步,步速按军训内容规范要求;两人行走时,不得勾肩搭背;5.不得在岗位上出现吹口哨、哼歌、跺脚、伸懒腰等有伤风雅之行为;6.态度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貌,上级领导、高级访客经过时必须敬礼;7.执勤时,必须以理服人,处理问题要保持冷静,语气温和、婉转,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8.工作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切忌粗言秽语。

保安人员工作技能要求1.能熟记执勤区的基本情况;熟悉区内消防设施及通道的具体情况;2.能准确填写各种表格、记录;3.能熟练掌握操作相关设备的操作程序,如电梯、大门、各种灭火器材等。保安人员站岗及巡逻要求站岗树立良好的执勤形象,白班必须保证有1人在外站岗,(由该岗位两队员自行轮流换岗);上下班时间需保证两人在外维持秩序并进行安全检查,遇外来人员、车辆较多时必须有1人在外执勤、指挥。

巡逻清楚执勤区内的设施及具体位置,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并上报;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可疑声响、闻到异味,应立即查明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上报上级领导或及时知会各相关部门);对巡视情况要详细记录;巡逻的时间和路线,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时间不定时,路线常变换”的原则;在巡逻的方法上,可采取徒步、骑自行车巡逻与站立观察相结合,重点部位潜伏与听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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